近日,江西省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授予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等全省7家单位为“全省重点青少年专门教育‘阳光班级’建设示范校”,对我校阳光班级建设给予高度肯定。
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团省委自2014年起要求在每个县区开办“阳光班级”,对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矫治转化。在新余,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承担建设“阳光班级”任务。我校把学校不良行为青少年集中到阳光班级,由退役士兵负责对学生开展军事训练;法制工作者开展法制主题报告会;心理辅导员对学员进行自信养成教育;生活辅导员负责行为矫正、课外体育竞赛和志愿者服务等工作。班级建设者通过组织开展多元课堂和实践活动,用爱心、细心和耐心给问题少年插上成长的翅膀。
此次荣誉的获得是对我校班级建设的极大肯定,市职教中心在团市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推行“阳光班级”是针对不良行为青少年教育的有益探索,学校将总结经验与成效,进一步推动实践教育,科学设置课程,深入创新“阳光班级”教育模式,做深做实,让更多的迷途羔羊接受阳光的洗礼,走出灰色地带,做阳光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