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规划
(2016-2020)
根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制度的文件精神,落实《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执行方案》,推动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学校)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以下简称诊改)机制,持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江西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南,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和帮助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进、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本项规划,到2020年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预期达到如下目标:
(一)全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建立起教学工作诊改机制。全部中职学校至少完成一轮自主诊改工作,通过采取改进措施,使全省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改体制逐步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有明显提高。
(二)各中职学校建立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各中职学校的数据管理系统以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库为基础,充分体现本校的发展目标、办学特色和管理风格,实现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层面的全覆盖。学校数据实现开放共享、即时采集,具有预警功能,在学校的内部质量管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通过数据系统建设,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三)建立江西省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改运行体系。通过运行体系,实现中职教育利益相关主体之间较为有效的衔接;同时通过体系建设,培养出一支高效精干的教学质量管理队伍,使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步入良性的“质量改进螺旋”。
(四)教学质量管理意识明显加强。各中职学校建立起完善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质量意识、管理意识显著加强,标准内涵得到提升,中职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迈上新的台阶。
三、组织保障
建立省、校两级工作机构,为教学工作诊改提供组织保障。
(一)江西省教育厅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省级诊改专委会),在省教育厅职成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省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省级诊改专委会秘书处设在江西省电子信息工程学校,在省教育厅职成处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诊改专家认证制度,建立动态的诊改专家库并规范专家管理。
(二)各中职学校选聘熟悉中职教育、有丰富经验的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本校的诊改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本校诊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各校设立教学工作诊改部门,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开展诊改工作。
四、机制建设
(一)诊改工作运行机制
建立学校自主诊改和教育厅抽样复核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各校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库为基本依据,自主开展教学诊改工作,自主诊改工作周期以三年为上限。省教育厅对中职学校诊改工作进行抽样复核,抽样复核以五年一个周期,2020年底前抽检的比例不低于1/3,覆盖所有地市。从2016年起,全部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进行省内试点,其它中职学校同时纳入诊改工作范围。在诊改过程逐步完善执行方案,建立诊改工作有序提高的运行机制。
(二)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
对省诊改专委会授权,加强指导,使其充分发挥研究、指导、审核、鉴定等方面的职能。依托专委会,建立诊改专家认证制度,建立省级诊改工作专家库。
建立和完善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改人员培训制度,面向专委会成员、专家库专家、中职学校校长、教学管理人员、教师等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层次、内容多样的培训,提升全员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
建立和完善全省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改的经费保障制度。省教育厅设立专项经费预算,保障省诊改专委会及其秘书处开展工作,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开展专项课题研究;省教育厅要求各校设立教学工作诊改专项预算,为学校数据管理系统的开发维护、质量管理政策的研制和实施、质量管理培训等活动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原则上,试点学校2016-2020年的投入总额不低于80万元,其他学校的投入不低于50万元。
建立和完善全省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改体制建设激励制度。将教学诊改工作、复核结果与项目申报、专项建设资金申报、专业申报、招生计划、科研项目申报等行政审批事项挂钩,激发学校建设诊改体系的愿望和动力。
(三)纪律与监督机制
诊改工作必须具备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公正性。为此,在开展诊改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纪律监督机制建设。
1.加强诊改信息的政务公开
建设省诊改工作网页,与教育部诊改工作网站和各学校的网站协同,除有特殊规定的外,有关诊改工作的政务信息必须及时发布,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各校有关诊改工作的材料也必须在学校网站和省厅诊改工作网上第一时间发布。
2.科学设计抽样复核方法
确定抽样复核的学校,既要公平公正,又要体现复核学校在办学规模、专业特色、所属区域方面的代表性。既要鼓励学校主动申请接受复核,又要引导学校积极有效地配合开展复核工作。
3.科学设计复核工作流程
在选派复核专家时实行回避原则,排除复核过程中的人情因素,减少主观因素。候选专家所在学校也同时被列为复核对象的,不得聘请来自其复核学校的专家组成员。采用盲抽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专家库中确定专家组成员,确有必要时,向全国诊改专委会申请派遣外省专家主持复核工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复核。专家组成员名单不对外公开,专家组在复核过程中不与被复核学校见面。复核工作的现场调研以暗访为主,如需要采用明访,应委托他人进行,并且至多提前两小时通知复核的学校,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4.对省诊改专家实行年度审核制度
诊改专家参加校际之间交流活动,要符合有关规定,并且应向省诊改专委会如实报告,以便作为专委会确定复核专家组的参考信息。复核专家必须洁身自律,被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省教育厅对诊改专家库成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和强制更新制,每年专家库成员至少更新1/5。
复核专家组成员如存在违反纪律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立即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五、进度计划(2016-2020)
本进度计划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年份 |
序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2016年 |
01 |
组建江西省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库,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 |
02 |
制定《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执行方案》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实施规划》。 |
03 |
制定《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诊改专家委员会工作条例》(暂定名,下同)、《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诊改专家库建设及管理办法》、《江西省中等职业学校诊改专家及工作人员培训办法》等。 |
04 |
建设全省诊改工作网页。 |
05 |
制定江西省诊改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
06 |
各学校制定并提交本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 |
07 |
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启动教学工作诊改体系建设,实施诊改工作方案。 |
2017年 |
01 |
建立全省诊改专家认证制度。 |
02 |
学校、地市、省三级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平台建设。 |
03 |
确定2017年江西省诊改工作复核学校。 |
04 |
分别开展针对专委会委员、中职学校校长、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 |
05 |
全省中职学校诊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
06 |
确定2018年度抽样复核工作方案,并公布复核学校名单。 |
2018年 |
01 |
发布修订后的全省教学工作诊改实施方案。 |
02 |
接收并审查各学校提交的教学工作诊改工作报告。 |
03 |
制定并发布本省诊改工作激励办法。 |
04 |
公布上一年度复核结果。 |
05 |
全省中职学校诊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
06 |
确定2019年度抽样复核工作方案,确定并公布复核学校名单。 |
07 |
全省中职学校完成一轮自主诊改工作。 |
2019年 |
01 |
制定全省诊改专家资格年度审查制度,对2018年专家库进行年审,并更新1/5。 |
02 |
接收并审查各学校上一年度教学工作诊改工作报告。 |
03 |
公布上一年度复核结果。 |
04 |
全省中职学校诊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
05 |
确定2020年度抽样复核工作方案,确定并公布复核学校名单。 |
2020年 |
01 |
对2019年专家库进行年审,并更新1/5。 |
02 |
接收并审查各学校上一年度教学工作诊改工作报告。 |
03 |
公布上一年度复核结果。 |
04 |
建立起全省范围内的教学工作诊改培训工作体系,各层级的培训工作有序开展。 |
05 |
开展全省教学工作诊改评先评优活动。 |
06 |
全省中职学校诊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
07 |
开展2016-2020年教学诊改工作总结,制定新的工作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