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组成的通知
校属各处、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下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24号)的精神,学校成立了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组织机构,并于2012年6月正式启动示范校建设。因学校各处室管理岗位人员调整,为确保示范学校建设成功,依照“统一领导,分项管理”的原则,学校对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组织机构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项目具体组成如下:
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刘焦华
第一副组长:胡浩然
常务副组长:宋 兵
成 员:刘海林、邹建峰、胡朝明、黎 宇、李 峰
职 责: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对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管理。
下设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示范办)
主 任:廖 凯
成 员:各建设项目组组长、直接材料关联处室负责人、示范办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对各项目建设内容和年度投资计划进行论证、审核和统筹;具体组织建设项目的实施、检查、验收、评价等工作。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报项目领导小组审批,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组织制定项目建设的有关管理文件,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汇总上报项目建设的相关动态数据材料及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有关部门及学校各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绩效考核工作。
二、项目建设财务组:
组 长:黎 宇
成 员:财务室工作人员和总务处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项目建设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的监督,负责工程项目预算的审核,参与年度建设指标或单项工程竣工的验收,负责工程项目的结算、统计与审计工作,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招投标工作。
三、项目建设宣传组
组 长:黎 宇
成 员:党政办公室、信息处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学校示范建设项目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内外宣传工作,及时发布示范建设信息,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相关信息;负责学校示范建设项目网站开发与维护,保障示范建设项目网站正常运行;及时跟踪示范建设项目进展,汇总与审核示范建设项目的建设信息,并及时发布。
四、项目建设监控组
组 长:胡浩然
成 员:刘海林、杜快宁
职 责:负责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与使用。
五、专业建设组
1、数控技术应用专业:
组 长:华 磊
成 员:张 红、徐志蓉、邓 勇、谢晓达(5人)
2、模具制造技术专业:
组 长:胡 斌
成 员:张素琴、章若冰、陈 莉、胡桂连(5人)
3、电子技术应用专业:
组 长:邓 刚
成 员:黎 宇、欧阳渝山、刘 强、周新楠、易静玲、简志刚、闵文群、高春燕、张智军、卢爱梅、刘苏娜(12人)
4、现代学徒制试点特色项目:
组 长:邹建峰
副组长:喻青勇
成 员:胡治国、邓 刚、刘小霞、杜快宁、吴曙东、杨玖芽、胡 斌、陈海林、熊广南、陈 莉、华 磊、章若冰(14人)
职 责:负责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建设项目的建设任务;负责编制本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建设内容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及使用情况、形成的固定资产、阶段性成果等建设动态数据的统计,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建设材料和数据,并向学校提交本建设项目建设的阶段性进展总结报告;负责做好本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以及评价的准备工作;负责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备份整套材料,并按要求向学校示范办报送相关材料。
项目建设的考核与奖励由学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分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包括进度、质量、团队管理和效益。考核采取自我检查与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阶段检查和终期考核相结合的原则,以中期和终期考核为主,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综合得出结论。根据考核结果,对优秀项目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达不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和个人,要追究相关责任。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