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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职业教育中心2017年流动红旗评比方案
校属各班级: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特制定每周班级考核评比方案。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Ø 升旗:分值10分(不升旗时每班计十分)。以班级应到人数为准。每缺席1人扣1分,不按规定路线退场扣5分,有请假的需向检查人员出示请假条。
Ø 教室卫生:分值10分。地面3分,走廊1分,门窗1分,墙壁1分,黑板1分,讲台1分,课桌椅摆设1分,卫生工具摆放1分。态度恶劣拒查的扣10分。
Ø 校牌:分值15分。各班佩戴校牌每少1人扣1分(除持有补办证明以外);借校牌、假校牌、态度恶劣拒查的扣15分;在校园铁艺围墙买快餐的一经发现扣5分。此项考核主要根据校卫队查校牌、巡逻和学生会晚自习查校牌情况评定。
Ø 寝室卫生:分值10分。
a:寝室、阳台地面无垃圾、灰尘和积水、墙壁干净,墙角无蜘蛛网(2分)
b:寝室门窗干净明亮(1分)
c:各寝室需配备扫把、拖把、灰斗,所有卫生工具统一摆放(1分)
d:所有床铺均紧靠进门方向墙壁,床铺之间不留空隙(1分)
e:寝室水桶摆放整齐(1分)
f:各寝室将“寝室值日表”统一张贴在寝室门后面,混合寝室注明班级(1分)
g:所有床铺上只能放置枕头、被子和垫被,其他任何物品不得放在床上。(2分)
h:鞋子放在各自床铺的下方,并且摆成一条直线(1分)
i:发现使用大功率电器(5分)
j:带饭盒等汤水外卖进寝室(5分)。
k:态度恶劣拒查的扣10分。
Ø 就寝: 分值20分。夜不归宿者扣10分/人。大声喧哗影响他人1分/次,起哄5分/次,寝室吸烟者5分/人。周日至周四晚9:20—10:00为检查时间,拒查寝室所在班级扣20分
(如在宿管部查寝期间有人员不在的,晚归人员应在回寝后由本人拿校牌到宿管部划名字,取消扣分)。
Ø 染发: 分值5分。一周发现1人次扣2分/人。
Ø 晚自习纪律:分值10分。晚自习每缺席一人扣1分,纪律混乱的视情况扣1至3分,不配合学生会检查或起哄的扣10分(如班长对学生会扣分有异议可以不在登记本上签名,第二天由班主任老师申诉处理)。
Ø 领导检查:分值10分。学校值班领导、学生处、保卫处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违纪(上课时间闲逛、玩手机、食堂吃早餐、超市买零食、睡觉、化妆、校园内抽烟、打架等违纪行为)发现一次扣2分/人。
Ø 班级活动:每两周开展一次班级活动,并在办公OA平台登记记录上传照片的每两周一次加5分。
Ø 加分项:学校学生处/团委组织的各类比赛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3分,第三名加2分,团体项目(拔河、合唱等)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4分。好人好事每人次加1分,团体学雷锋加5分。
说明:1:此考核办法由校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共同执行,所有考核项目均与《班主任考核细则》挂钩,获流动红旗班级的班主任考核分一次加5分。
2:评分每周五下午公布,如有异议的在周六晚21:00前反映,滞后反映无效。全校班级按单招类、幼教类、数控类、汽修类、综合类五类统计打分,按照每组20%的比例颁发流动红旗。
3:流动红旗在获奖班级保留一周的时间内,请各班妥善保管,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取消下周评选资格,获流动红旗的班级在周五下午4点30分以前由班长还至B206团委办公室以便于下周的评选。
4:当班级所有项目没有扣分,并完成了班级活动任务,因为班级人数平均数低于其他班级的,仍然授予“流动红旗”。
5:本方案自2017年9月25日实行。
学生处 校团委
2017年9月15日